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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布
疫区公布
2010年第47号公告关于防止塔吉克斯坦脊髓灰质炎传入我国的公告
 
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塔吉克斯坦近期出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快速上升情况。至2010年4月20日,塔吉克斯坦共报告120例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其中5例实验室确诊为Ⅰ型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株,并在乌兹别克斯坦出现输入性病例。为防止脊髓灰质炎野病毒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塔吉克斯坦的人员,尤其是5岁以下儿童,有发热、咽痛、咳嗽、呕吐、腹泻、脖颈僵硬以及下肢弛缓性麻痹等症状的,入境时本人或儿童的陪同人员应当主动向检验检疫人员申报。
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口岸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措施,对申报或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可疑病例,应当及时排查并采取有效医学措施。
三、前往塔吉克斯坦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有关疫情情况;无论是否曾经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强烈建议前往塔吉克斯坦之前2周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
四、来自塔吉克斯坦的交通工具上,如有受污染或有污染嫌疑的环境、物品和患者排泄物,要实施消毒;对交通工具上的饮用水和食品,可采样检验,必要时实施消毒和销毁处理;对入境交通工具卸载的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实行严格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五、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感染病毒后,绝大多数人表现为隐性感染,无任何症状。少部分人可出现发热、咽痛、乏力或恶心、腹泻等类似感冒样症状。仅有1‰至10‰感染者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俗称小儿麻痹症。脊髓灰质炎病毒通过食入被污染的食物和水传播,潜伏期3至35天,平均1至2周,主要传染源是隐性感染者及发病初期的病人。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脊髓灰质炎。
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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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2010年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9月22日-9月24日(星期三至星期五)放假,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10月7日(星期五至星期四)放假,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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